2023-09-09 14:17:50 來源 : 百度新聞
隨著科技的發展、網絡的發達,越來越多人開始在自家安裝網絡攝像頭,以便在外實時查看屋內情況,有的人則將攝像頭安裝到屋外公共區域。與此同時,從明星名人到普通公民,都開始注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。
那么,如果被私人在公共區域安裝的攝像頭
侵害了個人隱私權
(相關資料圖)
該怎么辦?
李某某系成都市青羊區某小區房屋住戶,彭某為李某某鄰居。彭某在其房屋大門外、李某某房屋大門斜對面墻上,安裝了一枚可360度調節方向的攝像頭。
李某某發現后,遂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東坡派出所報警,稱家對門住戶安裝了一個攝像頭,其感覺沒了隱私。
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于經審理后,作出民事判決:一、彭某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,將其安裝在大門外墻上的攝像頭拆除;二、駁回李小軍的其余訴訟請求。
裁判理由
隱私是公民不愿意為他人知悉或公開的私人信息、活動和習慣等,公民在住宅內的活動以及進出住宅的信息,屬于隱私權保護范圍。
侵害隱私權的行為,包含拍攝、窺視他人的住宅等私密空間,拍攝、窺視他人的私密活動,拍攝、窺視他人的身體私密部位等。彭某為保證其住宅安全,避免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安裝攝像頭,具有相應合理性,但其在安裝攝像頭同時,也負有不妨礙他人合法權益的注意義務,保持合理限度。
本案中,根據李某某提交的現場照片,彭某安裝的攝像頭的位置在李某某家斜對面墻上,該攝像頭可360°旋轉,可以拍攝到李小軍住宅的大門位置、人員進出情況及房屋內的部分空間,屬于侵犯李某某隱私權的行為,故對于李某某要求彭某拆除攝像頭的主張,予以支持。因彭某對于攝像裝置拍攝的視頻和照片并未流傳,或作其他損害李某某合法權益的使用,攝像裝置的拆除已足以消除對李某某隱私權的侵擾,李某某亦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受到了嚴重的精神損害,故對于李某某要求彭某賠禮道歉、賠償精神損害損失10000元的訴請,均不予支持。
法官說法
現實生活中,為保障居住安全或基于其他原因,許多住戶在入戶門前加裝攝像頭用于實時查看屋外情況。但隨著產品更新換代,許多攝像頭產品具有了360°旋轉、高清及夜視拍攝等功能。攝像頭可以拍攝到的區域不再局限于屋外一隅,進而擴展至整個樓道甚至鄰近住宅室內,隨即產生是否屬于侵犯隱私權的矛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條、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進行了明確規定。特別是第一千零三十三條明確規定“拍攝他人住宅”屬于侵害隱私權的行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對侵害人格權后的責任承擔以第九百九十五條進行了明確規定,拆除攝像頭的判項屬于“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”的外延范圍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條:自然人享有隱私權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擾、泄露、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。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、私密活動、私密信息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三條: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:
(一)以電話、短信、即時通訊工具、電子郵件、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;
(二)進入、拍攝、窺視他人的住宅、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;
(三)拍攝、窺視、竊聽、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;
(四)拍攝、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;
(五)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;
(六)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。
轉自:中國法院網
來源:山東高法